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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信贷资格审核不严也是“弃房断供”成因

更新时间:2014/8/22 8:58:00  浏览次数:2585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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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多个地方出现业主“弃房断供”被银行起诉的案例。佛山是否也出现这种现象?羊城晚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该院2013年受理的以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涉房贷执行案件超过了300件,而截至今年819日,该院受理的涉房贷纠纷案件已达300多件,增幅明显。有法官分析,有可能是因为业主的经济环境变差,但是也有部分因素在于此前商业银行对于购房者的信贷资格审核不严。

  之前有媒体指出涉案房屋大多为2010年、2011年前后房价位于高位时买入,但是否是弃房断供的主因?据业内人士表示,除非购房者能确认房价大跌30%以上,否则“断供弃房”几乎称得上是作死的节奏。

  合富置业房地产经纪研究院院长龙斌也认为,虽然断供在楼价波动时出现属正常现象,但这波“弃房断供”潮说是由楼价波动引起倒是不见得。从佛山放开限购以来,佛山楼价波动幅度并不大,房地产商拿出来促销的货量也不多,加上首次置业首付三成和二次置业首付六成,一大笔资金压了进去,买家一般不会贸然断供。

  “绝大部分的诉讼案件,由于被执行人也就是贷款买房的业主无法还贷,在判决生效后也仍然无力履行,银行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位法官指出,因为司法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数量的增加是否因为受到房价涨跌或者限购松绑因素的影响,而大部分的被告均表示是因为自身经济能力问题才断供。

  据南海法院一名法官分析,有部分因素在于此前商业银行对于购房者的信贷资格审核不严,比如购房者的收入状况就有可能是为了适应银行的需要而虚报的,这样就使得按揭贷款的能力被虚假抬高,从而导致后期的还贷压力增大。

  提醒

  法官提醒,所谓的“弃房断供”其实属于一种违约行为,会形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对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不管银行是否对其起诉,征信报告中的逾期记录都会导致以后无法再次向任何银行贷款,信用卡申请也会遭到拒绝。

  合富置业房地产经纪研究院院长龙斌指出,消费者每月供房金额最好不要超过收入的1/3。如果已经面临还不起贷的困境,不妨可以考虑低价转让房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记者李程、通讯员卢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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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杭州建筑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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